4月12日,市委書記趙洪福在市委三樓會議室主持召開全市黨建引領鄉村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暨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領導小組會議。會議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十堰市有關會議精神;聽取2022年度全市黨建引領城鄉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情況匯報,審議《2023年度黨建引領鄉村治理試點工作責任清單》《2023年度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工作責任清單》,對全市黨建引領城鄉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會議指出,要持續加強黨建引領,將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基層社會治理的具體實踐工作中,提高統攬全局和協調各方的能力,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
會議要求,要牢固樹立“五共”理念,善于運用“共同締造”的工作方法,完善基層治理平臺,健全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要積極推行“積分制”管理辦法,激發基層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升鄉村和城市基層治理水平。要在推進鄉村振興工作的過程中做好養老照料中心、幼兒托育中心、農村廁所改造、污水處理、垃圾清運、農村公路建設等“六件事”,持續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要探索完善聯農帶農富農利益聯結機制,提升群眾增收致富能力,推動實現農業強、農民富,讓鄉村振興更有活力。要做實做細“戶戶走到”活動,最大限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真心實意為基層解難題、為群眾辦實事。要深入推進鄉風文明建設,培育文明新風尚,構建鄉村治理新格局。
市領導蘇云輝、劉慶海、黑皓、鄭濤、廖先明、潘洪莉、肖強、邵聯斌;各鎮(辦、處、區)黨(工)委書記,市直有關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